直击|证监会披露小米A股招股书有望成CDR试点首单
2018-06-11 10:02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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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浪科技

 6月11日凌晨消息,证监会披露小米集团《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》文件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。

  CDR招股书披露,2015年、2016年、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,小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8.11亿元、684.34亿元、1146.25亿元和344.12亿元;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-75.81亿元、5.53亿元、-438.26亿元、-70.05亿元;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-22.48亿元、2.33亿元、39.45亿元和10.38亿元。

  招股书显示,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,雷军通过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和Smart Player Limited持有的公司A类普通股股票以及B类普通股股票享有的投票权占公司全体股东享有投票权的55.7%。此外,根据公司其他股东和雷军签署的投票权委托协议,雷军作为受托人可实际控制另外2.2%的投票权,共计控制发行人57.9%的投票权。除此之外,雷军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、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。因此,雷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,雷军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和Smart Player Limited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。

  招股书显示,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预计将用作以下用途:

  1、研发核心自主产品30%;2、扩大并加强IoT及生活消费产品及移动互联网服务(包括人工智能)等主要行业的生态链30%;3、全球扩张40%。合计100%。

  证监会官网显示,证监会已于6月7日接收并受理小米集团的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》。10日,新浪科技查看证监会官网发现,文件名已变更为《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》。至此,小米成为CDR试点的第一单申请。

  5月3日,小米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。招股书显示,在营业纪录期,2015年、2016年及2017年,小米集团分别产生亏损人民币76亿元、利润人民币4.916亿元及亏损人民币439亿元。

  营业纪录期,小米大部分收入来自智能手机销售。截至2015年、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,智能手机部分分别贡献其总收入的80.4%、71.3%及70.3%。

  招股书中,小米披露了上市前的持股比例情况。其中,小米公司创始人、董事长兼CEO雷军持股31.41%,联合创始人、总裁林斌持股13.33%,联合创始人、品牌战略官黎万强持股3.24%。

 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,小米已通过联交所上市聆讯。市场预料小米最快于本月底启动招股, 7 月中上旬挂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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